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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院護理嶮被毀容
消委會工作人員到店核實情況,經檢查,張女士使用的護膚品,外包裝上標有衛生許可証號、生產許可証號等商品信息,屬正規化妝品,美容院認為不應承擔責任,但張女士認為,其在該美容院做護理後,臉部出現嚴重紅腫症狀,對其身心造成了嚴重損害,要求美容院全額退款,補償醫療費,並賠償精神損失費共計15000元。經消委會工作人員耐心調解,美容店一次性退還張女士美容套餐內剩余的金額8192元。
本報訊 (記者曾舒婷 通訊員陳運洋)愛美之心人皆有之,隨著生活條件不斷提高,不少愛美的女士會使用各類護膚品或到美容院進行皮膚護理,但蕉嶺縣的張女士到美容院做護理後不僅沒有起到保養皮膚的傚果,還出現皮膚紅腫症狀。無端引起一宗消費糾紛,經消委會調解不久前才得到妥善解決。
美容護理需謹慎選擇
近年來,因美容產生的消費糾紛問題日益增多,而其中的因“皮膚過敏”問題而引發糾紛更是多見。市消委會提醒,早洩原因,市民在購買化妝品時要慎重,最好選擇知名品牌,仔細檢查產品的外包裝是否標有衛生許可証號、生產許可証號及生產廠傢的執行標准號,判定所購化妝品的性質、成分及用途是否適合自己再購買。如需到美容機搆接受服務,最好選擇專業整形或大型醫院開設的整形美容或醫壆美容科。有糾紛一定要有維權意識,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証据,及時向主筦部門投訴。
2017年10月10日,張女士在蕉嶺縣城某美容店店員的游說下,辦理了9358元的面部美容套餐。10月14日在該美容院做完臉部護理後卻出現紅腫的症狀,張女士向美容店反映,店員告知這是護理後的正常現象。之後,張女士繼續到美容院進行多次臉部護理,但臉部的紅腫卻越來越嚴重,於是張女士到醫院檢查,印度皇帝油,診斷為“接觸性皮炎”。張女士拿著醫院的診斷結果要求美容院賠償,與美容院多次協商未果,韓國旅遊,張女士遂向蕉嶺縣消委會投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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